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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损坏公共设施拒绝赔偿怎么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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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:业主李先生7岁的小孩发高烧,夫妇二人心急如焚,忙开车去医院治疗。当车来到出门道闸时,值班护卫员示意停车、收回停车卡,但对方毫不理睬,而是加大油门撞开道口栏杆扬长而去。道口栏杆弯曲损坏,无法正常使用。

管理处领导闻讯到场后,根据护卫员的汇报和现场分析,认为业主肯定有急事,决定等业主回来后再心平气和地和其协商处理。一小时后,业主一家三口回到小区。管理处领导首先对小孩的病情表示关注和问候,当看到小孩并无大碍,李先生焦急的心情也已平静下来,便单刀直入就撞坏道口栏杆一事征询业主的处理意见。未等管理处领导话说完,李先生就打断说:道口护卫员动作太慢,我急着去医院,撞坏栏杆不是我的责任。

管理处领导耐心地解释道:您的小孩有病,心情我们可以理解。但事先您并没有说明原因,我们只能照章办事,再说收卡也是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车辆安全呀。按《业主公约》规定,损坏公物要赔偿,您看是您自己处理,还是管理处帮您处理由您付款?把意见讲明后,管理处领导没有当即让该业主表态,而是给他一个回去思考的时间。

第二天上午,当天的值班班长按照管理处领导的授意和安排,去业主家登门拜访,把事情责任再解释给业主听。业主再三表示歉意,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。转天,这位班长又去了业主家。业主终于开口:这样吧,你们帮忙修理好,多少钱由我们支付

业主明确表示愿意赔偿后,管理处领导立即通知维修班拿出栏杆的维修方案,并将维修方案交与业主审核。审核时向其说明只收成本费,免收人工费。业主看后欣然同意,并对管理处认真负责管理小区财产的精神感到敬佩。

点评:俗话说人熟为宝。我们的许多普通工作人员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,与他们建立起了信任和友谊。有些问题由领导直接去处理,可能很费周折。但让与业主熟悉的工作人员出面,有感情作为催化剂,问题往往更容易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