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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物业管理节能环保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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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项来源

根据粤质监标函〔2007〕639号下达的标准制定计划,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该规范的起草工作。

立项背景和目的

近年来,中国经济蓬勃发展,人民生活素质日益提高,国民经济步入了良性的、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运行轨道。节能环保、降耗减排已成为全体国民的共识。物业管理服务,特别是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,直接关系到 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,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,将节能环保理念贯穿始终。

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及相应的行政法规规章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及行业协会标准,并结合物业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标准化发展的方向,特制定《商业物业管理节能环保规范》,以达到以下目的:

推动节能环保标准的制定,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;

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创新,提高行业的核心竞争力;

推动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加标准的制定,将专业服务标准化、规范服务定量化,实现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;

提高广大业户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认识和理解程度,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氛围。

标准的架构说明

全文共分六部分。

第一部分:范围

界定《商业物业管理节能环保规范》的使用范围和基本要求。

第二部分:规范性引用文件

本标准通过引用有关法律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行政法规、规章的有效文本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

第三部分:术语和定义

对本标准中使用的有关术语做出界定和解释。

第四部分:日常管理

本部分对商业物业日常管理服务中涉及节能环保的措施进行界定,主要包括建章立制、公众服务措施与要求等内容。

第五部分: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管理

本部分对商业物业的空调、供水、排污、供电、电梯、车场、园林绿化、道路、排风机等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管理工作作了规定。

第六部分:新技术运用建议

本部分对商业物业适时引入楼宇智能管理和错峰储能、变频控制、合同能源管理等新科技应用作了指引性的建议。

重点内容

日常管理服务

重点规范商业物业日常管理服务中涉及室内装饰装修管理、用能监测、屋顶管理、宣传引导和热线电话服务以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。主要依据行政规章和行业协会服务及考评标准制订。

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管理

重点规范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,影响节能环保效果的管理制度、维护保养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指标。主要依据国家标准、行政规章和行业协会服务及考评标准制订。

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是针对既有物业的管理服务,本着“建管分离”的原则,本规范着重于对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,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实施良好的维护保养,降低能耗和环境污染,达到实现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节能环保的目的。对于部分新技术和技术改造措施,鼓励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采用。

新技术运用建议

对于部分有利于节能环保但投入规模较大的新技术改造项目,引导企业适时向业主提出建议。

有关说明

规范制定计划下达后,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,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、广州海运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、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研讨,并负责该标准的具体编写工作。编制过程中,收集了国内部分省、市制订的节能环保规章和规范,并结合国家、建设部、中物协及广州市出台的相关规章、制度,制定了本规范的各项具体指标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