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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:出台系列办法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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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物业管理市场,保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,促进我市物业管理的公平竞争,近日,记者从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,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来规范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。这其中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实施意见》要求在各区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市场化先行试点,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。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潍坊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我市将建立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。而《潍坊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则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投标资格做出了严格的规定。


试点城区本月开始执行


我市部分老小区硬件设施破旧老化,物业管理较麻烦。许多业主因为物业服务差而不愿意缴纳物业费,往往造成物业赚不到钱就“拍屁股走人”,留下小区无人管理。


针对这一情况,2010年7月13日,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今年4号文件,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实施意见》。


该《意见》称,2010年下半年,在城区将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市场化先行试点,之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。2011年底,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50%,到2012年底,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市场化、规范化、社会化。建立市、区、街办、社区居委会四级物业管理机制。由此可以预见,当物业管理全部实行市场化后,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,将成为物业公司生存与否的根本。


目前,根据初步工作安排,7月20日前,各区(开发区)会各选3-5个住宅小区进行试点,7月21日开始,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培训,11月1日,将组织经验交流。


首设物管评标专家名册


很多业主提出,物业公司的服务到底好不好,缺乏一个科学评价。针对这一现象,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月13日3号文件称,为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,根据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潍坊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我市决定建立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,目前,申报评标专家的工作已经展开。


据了解,评标专家要求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从事物管及建筑工程、机电设备、经济、法律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,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建设部、人事部认定的物业管理师资格;熟悉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并接受过物业管理从业培训或教育;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等。经资格审查、培训、考试合格后,将入选评标专家名册。通过公示后,颁发潍坊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证书。


业内人士分析称,评标专家名册的建立,将对物业公司的招投标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,而对于广大业主来说,物业管理评标专家,便成为广大业主们将来利益是否得到良好维护、服务是否得到完美履行的重要咨询师。


规范招投标有了“紧箍咒”


当业主们无法判断物业公司优劣的时候,物业公司的准入便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门槛。


高新区金华苑小区68岁的业主刘蒙生说:“物业就像大管家,我们业主所有的事情他们都应该好好管理,只要小区招聘准入的物业公司足够优秀,这个小区今后的日子似乎就更好过些。”


为此,记者了解到,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月11日印发了《潍坊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。该《办法》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,共包含30条详尽内容,其中第七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投标资格,具体要求如下:


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投标各种物业项目;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投标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;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投标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;暂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投标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2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。


《办法》还对招标、投标过程作了详细的解读,全程由市物业主管部门监督,评标由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。


《办法》第二十八条还规定,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,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予以处罚。


以上管理办法,无疑是给物管准入套上了“紧箍咒”,而这样严格的物管招投标,明显的信号是:物业管理公司要想进小区,优质服务的信誉便是敲门砖。